本報訊 從2012年1月1日起,江蘇省泰興市對所有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該市規定,村衛生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四統一”:統一藥品采購,村衛生室根據業務需要定期向衛生院上報藥品、材料采購計劃,由鄉鎮衛生院統一通過“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與監管平臺”代購、調撥,其款項直接從衛生室的收入中支付;統一設置收費員崗位,各鄉鎮衛生院對所轄村衛生室明確一名收費員,負責收費、收入解繳和費用結報等工作;統一使用財政監制票據,各鄉鎮衛生院負責到市財政局領取和繳銷票據,建立村衛生室領取和核銷票據情況臺賬,并在衛生院管理系統中授予村衛生室收費員使用登記票號的權限;統一管理財務收支,村衛生室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由鄉鎮衛生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據了解,為了保證基本藥物制度在各鄉村衛生室的全面實施,該市財政全年預計將投入資金925萬元,其中,鄉村醫生補助800萬元,公用經費補助125萬元,共有254個村衛生室得到專項資金補助。 該市要求,各村衛生室必須認真執行基本藥物制度各項政策,推行村衛生室使用基本藥物財政補償機制和高效運轉機制,嚴格控制大額處方,規定每張不超過25元。自實行村衛生室藥品價格零差價銷售后,老百姓的藥物價格比過去下降了38%,初步建立起覆蓋城鄉和社區居民、藥品價格合理控制、醫藥負擔明顯減輕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作者:金桂根 殷東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