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已有279輛通過市級審核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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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屬于大宗消費品,對于拉動消費起著重要作用。今年以來,泰州市高度關注汽車以舊換新,多措并舉推動這項工作。 截止目前,泰州市開展的“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共有363人申請,279輛車已經市級審核后報至省商務廳復核。 在今年5月開展的五一汽車嘉年華之“以舊換新”購車補貼活動,補貼100萬元,置換392輛車,帶動新車銷售6300萬元,二手車銷售1800萬元左右。
“對于報廢舊車、購買新車的消費者,泰州市開展了‘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該活動將持續至2024年12月31日。”泰州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說。 具體而言,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可獲一次性定額補貼。 “這里所指的‘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泰州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報廢舊車時間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出具時間為準,購買新車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單位用車和商用車不在補貼范圍內。
補貼標準是,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報廢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燃油乘用車的不在補貼范圍內。 |


